关于印发《2020年新城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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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舟新新委党〔2020〕41号 关于印发《2020年新城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新城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委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党委、各支部: 现将《2020年新城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委领导如有工作分工变动,责任分工也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0年 6月23日 2020年新城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委党委书记、主任董文平 对新城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构建“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和深化清廉新城建设。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四)加强对重点岗位、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五)强化渔农村社区(村)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项制度,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 (六)加强委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委党委委员、海洋科学城建设管理中心党组书记、局长王平伟 对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建设管理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三、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涛 对分管的委城市建设与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新城土地与房屋征收中心、“五大会战”办公室、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和“三改一拆”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加强行政审批管理、“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土地与房屋征收和招投标等管理;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四、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徐朝斌 对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以及分管的委党群工作部、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新城分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党规、廉洁自律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 (二)严明干部人事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四)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 (五)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六)继续规范社区(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五、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黄圣亚 对分管的委党政办公室、财政局、新城招商服务中心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城综合事务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委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招商引资等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六、委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彦 对纪检监察组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强化责任追究。 (三)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回头看”。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的落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加大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办腐败案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五)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渔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七、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周怀逸 对新城公安分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八、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戴汉鹏 对小干岛开发建设指挥部以及分管的委应急管理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九、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竺最波 对分管的委社会事业发展局、经济发展局、“五水共治”办公室、文明办、创城办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农业农村、科教文卫、精神文明建设等管理;加强对民生领域和乡村振兴等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十、委党委委员、副调研员郑光明 对分管的委政策研究与法规处、新闻中心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十一、委党委委员高福元 对委党群工作部以及分管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团委、妇联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重点协助抓好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先锋模范意识和组织观念。 十二、二级调研员蒋文昌 对负责的城北城中村改造开发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十三、三级调研员周承德 对协助分管的委总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相关领导责任。 ———————————————————————————————————————————— 抄送:市委,市纪委,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纪工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2020年6月23日印发 ———————————————————————————————————————————— (共印9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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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20-11-23 15:04:46
浙舟新新委党〔2020〕41号
关于印发《2020年新城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新城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委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党委、各支部:
现将《2020年新城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委领导如有工作分工变动,责任分工也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0年 6月23日
2020年新城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委党委书记、主任董文平
对新城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构建“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和深化清廉新城建设。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四)加强对重点岗位、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五)强化渔农村社区(村)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项制度,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
(六)加强委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委党委委员、海洋科学城建设管理中心党组书记、局长王平伟
对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建设管理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三、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涛
对分管的委城市建设与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新城土地与房屋征收中心、“五大会战”办公室、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和“三改一拆”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加强行政审批管理、“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土地与房屋征收和招投标等管理;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四、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徐朝斌
对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以及分管的委党群工作部、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新城分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党规、廉洁自律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
(二)严明干部人事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四)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
(五)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六)继续规范社区(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五、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黄圣亚
对分管的委党政办公室、财政局、新城招商服务中心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城综合事务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委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招商引资等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六、委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彦
对纪检监察组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强化责任追究。
(三)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回头看”。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的落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加大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办腐败案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五)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渔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七、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周怀逸
对新城公安分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八、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戴汉鹏
对小干岛开发建设指挥部以及分管的委应急管理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九、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竺最波
对分管的委社会事业发展局、经济发展局、“五水共治”办公室、文明办、创城办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农业农村、科教文卫、精神文明建设等管理;加强对民生领域和乡村振兴等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十、委党委委员、副调研员郑光明
对分管的委政策研究与法规处、新闻中心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十一、委党委委员高福元
对委党群工作部以及分管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团委、妇联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重点协助抓好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先锋模范意识和组织观念。
十二、二级调研员蒋文昌
对负责的城北城中村改造开发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十三、三级调研员周承德
对协助分管的委总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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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市纪委,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纪工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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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2020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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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