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推荐企业的公告

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24/ 09/ 10 点击数量: 字号:[ 大  中  ]


根据《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浙民养〔2024〕117号)精神,为开展新城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参加新城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推荐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发布的《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可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业务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企业注册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前,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及提供适老化产品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如有从事适老化改造或无障碍改造案例的,出具参加相关改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凭证。

能熟练使用“浙里康养”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并接受监管;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损害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风险事件。企业法定代表没有不良社会影响。

三、相关要求

根据自愿报名原则,请意向企业带相关资料于9月13日17:30前,交至新城管委会社发局。

联系电话:2029079

地址:临城街道田螺峙路480号,城投大厦709室



新城管委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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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推荐企业的公告

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24-09-10 14:54:50

根据《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浙民养〔2024〕117号)精神,为开展新城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参加新城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推荐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发布的《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可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业务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企业注册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前,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及提供适老化产品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如有从事适老化改造或无障碍改造案例的,出具参加相关改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凭证。

能熟练使用“浙里康养”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并接受监管;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损害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风险事件。企业法定代表没有不良社会影响。

三、相关要求

根据自愿报名原则,请意向企业带相关资料于9月13日17:30前,交至新城管委会社发局。

联系电话:2029079

地址:临城街道田螺峙路480号,城投大厦709室



新城管委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