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舟山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来源:地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3/11 点击数量: 字号:[ 大  中  ]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新城管委会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具体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

《审计整改事项告知书》舟审整事告〔2023〕69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存在项目施工超约定工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和造假结算不及时、重复招标等问题

1.项目施工超约定工期。因前期政策处理不到位、各标段分批施工等原因,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千岛街道浦西社区老旧住宅改造工程I标段、II标段、III标段工程分别超约定工期68天、248天、159天,共涉及合同金额3229.48万元。

2.工程进度款支付、造价结算不及时。千岛街道浦西社区老旧住宅改造工程项目于2022年10月12日完工,但截至2023年10月底,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210.83万元,且尚未进行工程造价结算。

3.214.78万元工程内容重复招标。2021年9月,因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将千岛街道浦西社区老旧住宅改造工程项目III标段中部分建设内容与2017年C级危房改造工程项目重复招标,造成大额用项214.78万元,甩项后实际合同金额996.71万元。

(二)幸福食堂’建设项目存在运营绩效不高的问题

新城“幸福食堂”绿岛店由舟山市定海区老来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日常运行、维护、使用,一年运营费用26万元。该食堂辐射周边绿岛、泽普、红茅山、桂花城、荷花、茶山浦、鼓吹山等9个社区,常住老年人4800人,但就餐需求不高、运营绩效不佳。

三、审计建议

(一)新城管委会应督促相关实施单位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造价结算等管理。

(二)新城管委会应督促相关运营单位加强多元化服务,提高“幸福食堂”运营绩效和服务品质。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存在项目施工超约定工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和造假结算不及时、重复招标等问题的整改

1.针对项目施工超约定工期的问题,我委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年初明确拆迁任务,制定月度计划,每月会商,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加强工程监督管理,抢抓工期。要求实施单位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按月制定推进计划;新城管委会加强对实施单位和项目的督查、考核。

2.针对工程进度款支付、造价结算不及时问题涉及的千岛街道浦西社区老旧住宅改造工程项目,我委多次电话及书面形式催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快办理工程结算,于2024年 1月10日完成第1个标段的结算送审,2024年2月23日完成全部工程结算送审工作。

3.针对工程内容重复招标的问题,我委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实施单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员工的责任心。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舟山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范招标流程,杜绝重复招标等现象。

(二)幸福食堂’建设项目存在运营绩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针对新城幸福食堂运营绩效不高的问题,我委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利用公众号、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幸福食堂”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优化服务细节,不断拓宽幸福食堂为民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目前,整改已有一定成效。据统计,新城幸福食堂(绿岛店)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共制发就餐卡584张,消费次数21129次,消费金额43.84万元,其中月均消费次数10次以上有44张,月均消费次数1次以下225张,一次消费记录数量113张。对比审计期间提出的相关数据表明,2023年8-12月份使用效果进一步增强。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我委将继续提高“幸福食堂”运营绩效,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内容。2024年起我们将以辖区老年人、儿童的需求为导向,对绿岛店等3家幸福食堂组织开展“幸福驿站”项目。计划每月在3家幸福食堂内开展幸福驿站公益便民服务1次,文化娱乐特色活动1次。运营单位将增加个性化服务,如节假日免费加餐,适当推出特殊老人餐食,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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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舟山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24-03-11 15:08:50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新城管委会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具体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

《审计整改事项告知书》舟审整事告〔2023〕69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存在项目施工超约定工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和造假结算不及时、重复招标等问题

1.项目施工超约定工期。因前期政策处理不到位、各标段分批施工等原因,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千岛街道浦西社区老旧住宅改造工程I标段、II标段、III标段工程分别超约定工期68天、248天、159天,共涉及合同金额3229.48万元。

2.工程进度款支付、造价结算不及时。千岛街道浦西社区老旧住宅改造工程项目于2022年10月12日完工,但截至2023年10月底,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210.83万元,且尚未进行工程造价结算。

3.214.78万元工程内容重复招标。2021年9月,因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将千岛街道浦西社区老旧住宅改造工程项目III标段中部分建设内容与2017年C级危房改造工程项目重复招标,造成大额用项214.78万元,甩项后实际合同金额996.71万元。

(二)幸福食堂’建设项目存在运营绩效不高的问题

新城“幸福食堂”绿岛店由舟山市定海区老来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日常运行、维护、使用,一年运营费用26万元。该食堂辐射周边绿岛、泽普、红茅山、桂花城、荷花、茶山浦、鼓吹山等9个社区,常住老年人4800人,但就餐需求不高、运营绩效不佳。

三、审计建议

(一)新城管委会应督促相关实施单位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造价结算等管理。

(二)新城管委会应督促相关运营单位加强多元化服务,提高“幸福食堂”运营绩效和服务品质。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存在项目施工超约定工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和造假结算不及时、重复招标等问题的整改

1.针对项目施工超约定工期的问题,我委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年初明确拆迁任务,制定月度计划,每月会商,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加强工程监督管理,抢抓工期。要求实施单位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按月制定推进计划;新城管委会加强对实施单位和项目的督查、考核。

2.针对工程进度款支付、造价结算不及时问题涉及的千岛街道浦西社区老旧住宅改造工程项目,我委多次电话及书面形式催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快办理工程结算,于2024年 1月10日完成第1个标段的结算送审,2024年2月23日完成全部工程结算送审工作。

3.针对工程内容重复招标的问题,我委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实施单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员工的责任心。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舟山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范招标流程,杜绝重复招标等现象。

(二)幸福食堂’建设项目存在运营绩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针对新城幸福食堂运营绩效不高的问题,我委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利用公众号、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幸福食堂”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优化服务细节,不断拓宽幸福食堂为民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目前,整改已有一定成效。据统计,新城幸福食堂(绿岛店)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共制发就餐卡584张,消费次数21129次,消费金额43.84万元,其中月均消费次数10次以上有44张,月均消费次数1次以下225张,一次消费记录数量113张。对比审计期间提出的相关数据表明,2023年8-12月份使用效果进一步增强。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我委将继续提高“幸福食堂”运营绩效,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内容。2024年起我们将以辖区老年人、儿童的需求为导向,对绿岛店等3家幸福食堂组织开展“幸福驿站”项目。计划每月在3家幸福食堂内开展幸福驿站公益便民服务1次,文化娱乐特色活动1次。运营单位将增加个性化服务,如节假日免费加餐,适当推出特殊老人餐食,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