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墩村渠道、池塘等部分小微水体清淤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委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 04/ 24 点击数量: 字号:[ 大  中  ]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王家墩村渠道、池塘等部分小微水体清淤项目

工程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        

招标控制价:300000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和池塘清淤、泥浆固化、余方弃置、泥浆池建造及拆除,清理河渠道长度约600米,清淤总面积约4032.54平方米,清淤总方量约1791.14立方米,清淤前需抽水深度为0.5m。周边人工起挖草皮635.2m2。

一、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5、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6、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8、诚信承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信用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行贿犯罪: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7日( 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至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代理部)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登记时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梦       电话:0580-260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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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墩村渠道、池塘等部分小微水体清淤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委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04-24 15:43:16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王家墩村渠道、池塘等部分小微水体清淤项目

工程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        

招标控制价:300000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和池塘清淤、泥浆固化、余方弃置、泥浆池建造及拆除,清理河渠道长度约600米,清淤总面积约4032.54平方米,清淤总方量约1791.14立方米,清淤前需抽水深度为0.5m。周边人工起挖草皮635.2m2。

一、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5、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6、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8、诚信承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信用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行贿犯罪: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7日( 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至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代理部)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登记时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梦       电话:0580-260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