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城管委会三季度汽车促消费专项激励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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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消费专班《构建品质消费普及普惠促进体系2023年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和《关于提振汽车消费专项激励工作方案》要求,新城管委会于9月份开展了汽车促消费专项激励活动。 现经企业申报,多部门联合审核及现场数据核查后,以下3家企业符合本次专项激励条件,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舟山申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舟山凯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舟山锐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11月13日-11月20日。 对认定结果如有意见或异议,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新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鲁俏玲 联系电话:2283064 2023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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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23-11-13 09:16:29
根据浙江省消费专班《构建品质消费普及普惠促进体系2023年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和《关于提振汽车消费专项激励工作方案》要求,新城管委会于9月份开展了汽车促消费专项激励活动。
现经企业申报,多部门联合审核及现场数据核查后,以下3家企业符合本次专项激励条件,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舟山申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舟山凯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舟山锐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11月13日-11月20日。
对认定结果如有意见或异议,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新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鲁俏玲
联系电话:2283064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