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财政要素保障资金(两稳一促)及2022年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第二批)(部分资金下发)分配方案公示

来源:地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7/29 点击数量: 字号:[ 大  中  ]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2〕11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振消费稳定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舟政办发〔2022〕13号)和《舟山市商务经济稳进提质“两稳一促”惠企资金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细则》(舟商务联〔2022〕1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5+4”财政要素保障资金(两稳一促)及2022年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舟财经发〔2022〕33号)要求,经审核后,现将相关资金(开展线上线下交易会、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培育扶持重点商贸企业的部分资金)分配如下,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8月1日-8月7日。

对认定结果如有意见或异议,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新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鲁俏玲

联系电话:2283064

2022年7月28日


“5+4”财政要素保障资金(两稳一促)及2022年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第二批)(部分资金下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下达单位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分配资金

1

委本级

舟山市舟丰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开展线上线下交易会

1.98

2

委本级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舟山营业部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28.0195

3

委本级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17.7466

4

委本级

舟山新绿能源有限公司

培育扶持重点商贸企业

3

5

委本级

舟山高佳庄百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培育扶持重点商贸企业

3

合计

53.7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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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财政要素保障资金(两稳一促)及2022年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第二批)(部分资金下发)分配方案公示

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22-07-29 09:28:15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2〕11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振消费稳定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舟政办发〔2022〕13号)和《舟山市商务经济稳进提质“两稳一促”惠企资金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细则》(舟商务联〔2022〕1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5+4”财政要素保障资金(两稳一促)及2022年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舟财经发〔2022〕33号)要求,经审核后,现将相关资金(开展线上线下交易会、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培育扶持重点商贸企业的部分资金)分配如下,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8月1日-8月7日。

对认定结果如有意见或异议,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新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鲁俏玲

联系电话:2283064

2022年7月28日


“5+4”财政要素保障资金(两稳一促)及2022年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第二批)(部分资金下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下达单位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分配资金

1

委本级

舟山市舟丰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开展线上线下交易会

1.98

2

委本级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舟山营业部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28.0195

3

委本级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17.7466

4

委本级

舟山新绿能源有限公司

培育扶持重点商贸企业

3

5

委本级

舟山高佳庄百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培育扶持重点商贸企业

3

合计

53.7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