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开展总支、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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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党总支及所属各党支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总支、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考评工作分三个程序进行,一是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舟直委发〔2018〕55 号《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考评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党员自评互评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群众对总支、支部评议及对党员个人评议发言,填写总支、支部“堡垒指数”测评表,对总支、支部工作实绩进行评分。二是支委会测评。结合党员、群众评议结果,对照考核指标,进行支部“堡垒指数”自查自评。以年度考核测评得分为依据,确定每名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等次。并将党员、群众对总支支部测评及支部自评意见报中心党总支。三是中心党总支评定。中心党总支委会议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和年度考核情况,根据党员、群众测评,党支部自评情况,对照考评指标,对各支部给出评分,评定支部等次,同时给总支确定自评等次。经评定,中心党总支、一支部、三支部“堡垒指数”确定为五星,二支部、四支部“堡垒指数”确定为四星。并将总支、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评定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后,报上级党组织。(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赵建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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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地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3-08 09:56:04
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党总支及所属各党支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总支、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考评工作分三个程序进行,一是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舟直委发〔2018〕55 号《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考评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党员自评互评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群众对总支、支部评议及对党员个人评议发言,填写总支、支部“堡垒指数”测评表,对总支、支部工作实绩进行评分。二是支委会测评。结合党员、群众评议结果,对照考核指标,进行支部“堡垒指数”自查自评。以年度考核测评得分为依据,确定每名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等次。并将党员、群众对总支支部测评及支部自评意见报中心党总支。三是中心党总支评定。中心党总支委会议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和年度考核情况,根据党员、群众测评,党支部自评情况,对照考评指标,对各支部给出评分,评定支部等次,同时给总支确定自评等次。经评定,中心党总支、一支部、三支部“堡垒指数”确定为五星,二支部、四支部“堡垒指数”确定为四星。并将总支、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评定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后,报上级党组织。(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赵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