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新城智慧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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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舟山市新城智慧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工程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中湾村,野猫洞(卖柴岭)水库旁。 招标控制价:300000元 工程概况:舟山市新城智慧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8034㎡,规划建筑总面积15781㎡,包括生活垃圾中转站、粪便无害化中心、渗滤液处置中心、建筑垃圾分拣中心、大件和园林垃圾分拣中心、垃圾暂存箱体摆放场、停车场、环卫仓库和综合楼等建筑单体,并配套建设围墙、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以及地质灾害和边坡治理。 招标范围:舟山市新城智慧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项目地质勘察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勘察阶段为详细勘察阶段。 一、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执业证书。 5、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25年4月、5月、6月)。 6、诚信承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7、信用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行贿犯罪: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9、投标人须提供在本工程所在地能开展勘察业务相匹配的土工试验室证明资料或提供与当地已取得计量认证、能提供满足勘察质量要求且有富余试验能力的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的土工试验合作协议。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时必须提供已办理完进浙备案的证明材料。 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1日~2025年07月23日( 8:30-11:30, 14:00-17:00)至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代理部)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登记时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梦 电话:0580-2608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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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17530659540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舟山市新城智慧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工程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中湾村,野猫洞(卖柴岭)水库旁。
招标控制价:300000元
工程概况:舟山市新城智慧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8034㎡,规划建筑总面积15781㎡,包括生活垃圾中转站、粪便无害化中心、渗滤液处置中心、建筑垃圾分拣中心、大件和园林垃圾分拣中心、垃圾暂存箱体摆放场、停车场、环卫仓库和综合楼等建筑单体,并配套建设围墙、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以及地质灾害和边坡治理。
招标范围:舟山市新城智慧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项目地质勘察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勘察阶段为详细勘察阶段。
一、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执业证书。
5、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25年4月、5月、6月)。
6、诚信承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7、信用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行贿犯罪: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9、投标人须提供在本工程所在地能开展勘察业务相匹配的土工试验室证明资料或提供与当地已取得计量认证、能提供满足勘察质量要求且有富余试验能力的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的土工试验合作协议。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时必须提供已办理完进浙备案的证明材料。
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1日~2025年07月23日( 8:30-11:30, 14:00-17:00)至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代理部)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登记时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梦 电话:0580-2608985